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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04 点击次数:1700
内容提要:教师资格考试

吉林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现将吉林省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报考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含机考)各科目考试合格,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15年下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15年11月30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
2、户籍或人事关系(人事档案)须在吉林省;
3、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7、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8、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9、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户籍或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在吉林省的考生,可凭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或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在户籍所在市或档案所在市报考(不能跨市报名)。
(二)网上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8时至12月4日17时。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输入。
注意事项: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特别是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在报名时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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