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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于自学考试的毕业待遇有哪些具体规定?

发布日期:2014-08-16 点击次数:2880
内容提要:国家对自学考试毕业待遇的规定

作者:吉林大学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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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在考生今后的工作、升职、评级凭职称以及参加相关资格考试上都是一个有效的通行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时条例》条例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相一致。”1981年国务院批准创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998年8月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发专、本科毕业证书。”自考本科是国家立法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是我国承认学历。其同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电大一样同属于我国高等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由主考院校同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盖有这两个部门的公章,可以在我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可以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考试、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可以出国留学,美国、英国、加拿大等近三十个国家均承认我国自考本科学历,甚至有些国家高校是允许我国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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