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学考试转考转入手续办理要求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7-02-07 点击次数:2222
吉林省自学考试转考转入手续办理要求有哪些?
作者:吉林省自考网 关键词:吉林省自考转入手续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4、在3月上旬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3月20日至24日到我省考籍所在地招考办,在9月上旬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9月25日至28日或到我省考籍所在地招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招考办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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